教務處課務組公告
一、依據本校停修課程辦法,考量學生於加退選課程截止後因特殊情形,無法繼續修讀課程,可申請停修。
二、為推動校園數位化,申請停修課程,請至學校網頁之Portal登入,點選課程並列印申請表,並經授課教師及系(所)主任簽核後,送教務處審核(進修部同學送至進修教育組),請參閱操作流程(如附件)。
三、申請停修課程經系統檢核通過,規定如下:
(一)每學期以一科為限。
(二)已達扣考規定之科目,不得申請停修。
(三)停修後之總學分不得少於每學期應修最低學分「日四技」及「產專班」123年級最低12學分、 4年級最低9學分;「進四技」1至4年級均為9學分。
(四)申請表至遲應於行事曆第12週(105年5月13日)前送至教務處,系統當天下午5點關閉。
檢附「停修課程:操作流程」檔案
搶先報連結網址:https://www.npust.edu.tw/news1/content.aspx?id=4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