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113-2博、碩士班學位論文延遲繳交(含保留學位考試)

各系所:

請轉知本學期(113-2)申請學位口試,有關學位論文延遲繳交相關事項

學生因論文修改不及無法如期於7/31完成繳交論文或離校,請於114年7月25日前繳交「博、碩士班學

位論文延遲繳交(含保留學位考試)申請書」至註冊組(進修教育組)

學位論文未於延後日期繳交完成者,於次學期須註冊繳費。

(口試須於7/31(含)前完成口試)

應屆畢業生學生平安保險之保險期間依當年度得標保險公司之契約規定:

  第一學期畢業之學生,其保險效力則至畢業年度之一月終止之日午夜十二時終止

  第二學期應屆畢業生保險效力至114年8月31日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