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對象:通過本校當學年度博士班考試或逕修讀博士學位之一年級新生。
敬請協助留意以下申請資格,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領本獎學金:
(一) 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來臺攻讀學位者。
(二) 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工作或以在職生身分報考者。
(三) 國際生受領政府機關(構)所設置之獎補助金或已申請本校外國學生就學獎助學金者。
(四) 錄取後辦理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者。
(五) 已支領同屬政府部門獎學金性質經費者。
檢附時程表如下,相關申請表單請於附檔下載填寫。